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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离婚 五种可被法院采纳的证据

来源:南京婚姻家事   网址:http://www.lhssnnls.com/   时间:2016-11-10 17:11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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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核心内容:离婚诉讼案件中,往往会有各种各样的证据,但不并是每种证据都可以被法院采纳。

  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,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,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。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,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,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,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,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,都会被法庭否定。

   据了解,在现实在生活中,由于原告方取证难,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。

   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老公有婚外情并被采用呢?

   【五类证据可被法院采纳】

   一、“保证书”、“道歉书”等,婚外情突然被曝光,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,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。

   二、嫖娼事件等,通常有警方介入,有警方的笔录。

   三、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,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。

   四、双方来往的书信、短信、电子邮件等,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,短信、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,再提交法院为宜。

   五、捉奸在床,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,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。

   嫖娼看成婚外恋,实践中认定不一。

   律师认为,最后一条有可能会触犯他人的隐私权或者其他权利,原告取证据时应慎重,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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