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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
来源:南京婚姻家事 网址:http://www.lhssnnls.com/ 时间:2015-06-04 10:06:23
被上诉人陈玲心,女,1978年9月7日出生,汉族,住所: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九水江村委会大路村黎家新村八巷3号。
上诉人黎国全不服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(2003)三法民叁初字第546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请求:变更原审判决第二项,改判儿子由上诉人抚养。
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如下和解协议:
一、 上诉人黎国全与被上诉人陈玲心自愿离婚。
二、 婚生儿子黎钊文由上诉人黎国全抚养并负担全部抚养费用。
三、 夫妻财产中,双方各自名下的摩托车及各自的日常用品归各自所有。
四、 上诉人黎国全自愿一次性支付15000元给被上诉人陈铃心(已经给付)。
五、 一、二审诉讼费各50元由上诉人黎国全负担。
当事人要求本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上述和解协议。
经审查,该协议符合自愿、合法原则,本院予以确认。
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